全国法院一等奖!金山执行案例登榜!
日期:2024-09-29 10:18 | 人气: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全国法院优秀执行案例评选”中,金山区人民法院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获评“2023年全国法院执行实施类优秀案例”一等奖
申请执行人某经济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某农业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确认原告某经济合作社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解除,被告应返还原告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南塘村租赁的土地并支付原告租金和占有使用费。 同期金山区人民法院陆续判决多件涉该被告类似案件。
2023年1月3日起,某经济合作社陆续就系列案件向金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金山区人民法院查明,2017年某农业公司与某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由其承租某经济合作社村民的合计600余亩土地。因合同到期某农业公司未返还土地,遂涉诉,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合同解除,某农业公司须返还承租的600余亩土地,并支付逾期未付的租金和占有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某农业公司未履行义务,杏宇某经济合作社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其履行上述义务。执行中查明,某农业公司除账户零星余额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20日冻结了其名下账户,张贴了执行公告,约谈了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案件执行难点在于,涉案的600余亩土地中,某农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分割转租给了近百位外省来沪种植农户。种植农户们在土地上种植了花卉、蔬菜、水果等品种繁多的农作物,部分农作物成熟需较长的生长周期,若强行连根拔起式地腾退,不仅工作量巨大,还容易造成农作物死亡和土壤破坏,进而给种植农户带来经济损失,引发诉讼甚至信访矛盾。
本案中存在三方核心诉求的尖锐对立。首先,某经济合作社因对某农业公司屡次违反合同约定转租及拖欠租金不满,不信任感强烈,希望尽快接管土地。其次,近百位种植农户认为其与农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对不允许转租并不知情,且其承包的土地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另行起诉承租人时间、经济成本较高,强烈希望能继续种地。最后,某农业公司漫天要价索要经济补偿,拒不配合执行。
金山区人民法院改变传统的执行思路,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多走一步多措并举关爱特殊群体。
为彻底地解决案件执行难题,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走访调查,并三次召集有关各方就租金支付、土地、地上农作物及农用设施的腾空返还,在田间地头旁的葡萄架下,面对面听取各方意见,对不同主体耐心劝说释明。
期间更跨前一步,商请属地政府、农业、政法、信访维稳部门召开多轮联席会议进行磋商,千方百计就案件矛盾化解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案件实现峰回路转。某经济合作社同意给予种植农户们一定的返还宽限期,对有意愿继续种植的农户,以较之前低500元每亩的年租金价格绕开“中间商”就涉案土地与之直接签订合同,把实惠直接给到了种植农户。
被执行人孤掌难鸣,最终也转变抗拒执行态度主动撤离。有了样板方案,系列案件得到圆满执结,累计一揽子化解了近百件“案中案”纠纷。
金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涉众型涉农案件执行绝不能就案办案,要根据具体案情因地制宜,盲目采取连根拔起式的强制腾退执行方式并不可取。
本系列案中,广大种植农户作为,经济条件和法律知识水平有限,执行中理应恪守为人民司法理念,充分考虑到其合法权益的保障,不断厚植群众感情。如对土地采取传统的连根拔起式的强制腾退执行方式,不仅会造成种植农户们经济损失,还容易激化矛盾,导致案结事不了,难以长久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某农业公司从某经济合作社租赁600余亩土地,拒不支付租金,后又违反合同约定将土地分割转租给数十位外省种植农户,给案件执行带来巨大的难度,处理不慎很容易导致一案生多案,后续还有可能面临胜诉权益无法兑现的程序空转。通过面对面座谈的方式,纾解双方心结,就涉案土地促成各方都能接受的矛盾化解方案,才能矛盾不上交,累计实质化解潜在的涉转租种植农户“案中案”纠纷近百件。
传统的土地强制腾退模式将导致出租人、承租人和种植农户三方矛盾激化。涉众型土地腾退执行案件执行中必须考虑到稳定因素,在制定矛盾化解方案时,尽量维持土地现状,保持地上设施和农作物基本完好,既一定程度满足种植农户们的眼前期盼,又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长远保障,农村长治久安。
面对涉众型涉农案件矛盾交织的复杂局面,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关爱特殊群体,竭力办好关系民心向背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坚持强制执行与多走一步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通过葡萄架下面对面的“接地气”座谈解开各方心结,同时加强府院联动,促成了“宽限期+直租”的样板方案,一揽子化解近百件“案中案”纠纷。既满足了人民期盼,又助力了乡村振兴,让群众感受到了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