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吃货”你了解多少?
日期:2024-09-29 10:28 | 人气:
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大家已经习惯通过网购来实现自己的购物需求,此时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职业吃货”。
这里的“职业吃货”可不是我们平时所理解的带有一点可爱色彩的“吃货”,而是指一些买家大批量在电商平台下单购物,恶意寻找商品瑕疵,收到货后编造各种并不成立的理由要求商家仅退款不退货,如果商家不接受,就以差评、投诉、索赔等方式威胁杏宇平台商家,干扰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以达到“吃货”的目的。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职业吃货”第一案。淘宝网起诉买家周某网络侵权。法院认定周某恶意退款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侵犯淘宝网的民事权益,并判决周某向淘宝网赔偿一元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淘宝网支付的律师费一万元。虽然淘宝网仅起诉了一元的象征性损害赔偿,但是生效判决已经可以认定“职业吃货”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是违法的。
近日,阿里协助浙江警方获破一起“职业吃货”敲诈案,抓获90后男子童某,童某就是一名“职业吃货”,他不仅“吃货”还要钱,吃下的货除了送人,还在自己开的小卖店卖。初步统计,仅一个星期,童某就通过“吃货”的形式敲诈了上万元。此案现在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阿里也启动了民事诉讼索赔。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而发起的投诉。“职业吃货”作为“羊毛党”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吃货”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民事索赔。商家遇到“职业吃货”时要及时向电商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警方报案,从而更好地维护诚信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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