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板材加工行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
日期:2024-07-05 19:58 | 人气:
杏宇平台招商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巩固环境执法成效,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对板材加工行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坚决查处一批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扩大震慑效应,现集中曝光一批板材加工行业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根据上级交办,2024年1月19日,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沭阳县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6年投产,针对涂胶及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建设了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针对裁边及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设施,针对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水膜除尘设施。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均未经验收就直接投入生产。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规定,对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叁拾陆万元,并责令6个月内改正。
根据上级交办,2023年12月26日,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贴面板及浸渍纸生产、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要求,该公司贴面板及浸渍纸生产销售项目需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但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成投产至今。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规定,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并责令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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